国际交流处机构设置

 

A、国际交流处:1、交流科:外事接待、对外交流、聘请国()外客座教授、外专外教

 

  

B、CMB办公室:CMB项目申报、评估及基金管理

 

 

C、台港澳办公室:台港澳事务

 

 

  承诺:热情接待、服务为本、耐心解释、积极工作

    聘请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的程序

 

  一、需要聘请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(含专家、顾问)的单位或部门,应填写<<中山医科大学授名誉

  二、需要申请续聘客座教授(含专家、顾问)的单位或部门,除填写<<申请表>>外,还需填写<<   三、上述二份表中如有重复的栏目,只需填写其中一份;

  四、除填表外,请申请单位提供受聘人的履历材料,包括学历、职称、学术地位和成就以及论著

  五、聘任期限的起止时间,以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开始算起,但申请单位应在受聘人来访到   六、名誉教授衔聘期为终身,客座教授(含专家、顾问)衔聘期一般为两年;

  七、名誉教授及有重要影响的客座教授的聘任仪式由校长主持,一般客座教授(含专家、顾问)由主

  八、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聘书由校长签署。    国际交流处签证科办事()制度

1、申请因公出国参加学术会议,请参照校外发[1997]67号文

2、上报出国材料,由各附属单位人事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统一送报,由送到签证科之日算起,距出

3、三个月以内短期因公出访手续,由外事处签证科负责办理;

4、办理人事处三至六个月的因公出访的签证手续;

5、出国人员出访前要到国家安全厅进行安全教育;

6、出访人员完成出访任务归国后,按规定十五天内将护照退签证科保管。

组成人员

主管副校长:汪建平副校长

处领导:张玲副处长、谢富康副处长、刘传华副处长(留办主任)

签证科:解朝平、覃伟宏

交流科:古文力、刘晖

留学生办公室:刘传华、曾怡、陈宇英、陈佩中、杨冬成